Saturday, July 23, 2011

議席出缺諮詢 市民表態有責

政府就立法會議席空缺提出替補機制的立法,遭市民反對而押後,昨提出四個方案諮詢公眾。是次諮詢關乎公眾政治權利,市民應積極表達意見,對有無需要堵塞補選漏洞、哪個方案最理想等,清晰地向政府表達訴求。

諮詢無分真假 思考補選需要

政府五月向立法會提出替補機制,上月底急作修訂,本月初又在民情洶湧下,宣布押後二讀,先諮詢公眾兩個月。政府昨除提出經修訂的原方案外,還有限制辭職議員補選、豁免非自然出缺替補、及同名單替補共四個方案,供市民選擇。

泛民議員質疑此乃假諮詢,但諮詢無分真假,只要市民積極表達意見,政府又怎能忽視公眾聲音。

市民要保障個人政治權利,不能空喊政治語言,必須認真考慮以下問題,作出抉擇:

其一,補選是否必須。政府要提出替補機制,因去年泛民立法會議員用辭職推動變相公投,被指造成政治折騰,虛耗公帑。明年立法會選舉產生的「超級區議員」,將具全港代表性,有條件以更低代價進行變相公投,故政府覺得有逼切性,堵塞議員辭職再選的漏洞。

市民是否支持變相公投?若普遍市民認為變相公投無不妥,政府就毋須制定替補機制,維持有出缺便補選的現狀便可。否則,就須為補選設限,提出替補機制,減少變相公投出現的可能。

其二,如何對補選作出限制。若市民認同要規範補選,議席出缺由其他高票候選人自然遞補,可支持政府相關方案;但若市民覺得此將削弱其選舉權,認為議員辭職公投,受懲罰的應是議員而非市民,那可考慮規範議員的參選權,當然這亦有爭議。

其三,泛民批評政府提出的諮詢時間不適當,因立法會正值暑假休會。然而,無論政治人物或普羅大眾,都有責任維護自己的政治權利。若以泛民邏輯,恐怕未來一年都難尋適當諮詢時間,因十一月有區議會選舉、明年三月是特首選舉、九月是立法會選舉,議員將窮於應戰。

但既然有關諮詢具深遠政治影響,又望趕在今年區選前得到理順,時間緊逼,議員和市民都要把握此兩個月機會提出意見,不宜拖延。

積極尋求共識 才是推動民主

立法會議席出缺的替補機制是重要問題,涉及政治運作和市民的政治權利,政府有責任聆聽市民意見,市民亦有責任表達意見,才能達致共識,推動民主向前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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